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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航空强国中国心”教育基金奖励评选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5   点击量:

各相关高校:

“航空强国中国心”教育基金来源于基金发起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陈光教授、陈懋章院士、刘大响院士各1300余万元。本基金为“留本基金”,利用基金利息收入主要奖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及国内其他高校对航空发动机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相关专业优秀教师、本科生和研究生,推动我国航空发动机领域的创新人才培养。第二届“航空强国中国心”教育基金奖励评选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承办,现发布通知如下。

二、奖励金额和名额分配

(一)“航空强国中国心”突出贡献奖:特等奖奖励额度为/人,每次评颁10万元2人,可空缺。2万元/人,每次评颁70%,本科生占

三、申报及评选条件

45岁以下评审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高校教师,评审单位在籍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博士毕业两年内、在航空发动机相关高校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博士毕业生。

(一)特等奖: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有航空报国情怀;在我国航空发动机领域取得了重大创新成果,并具有较大行业影响力的国内高校教师;

申报“航空强国中国心”创新奖学金的条件:

(二)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应取得优异的学科竞赛成绩或较突出的科技实践

四、评选流程

11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并签名盖章后寄发给“航空强国中国心”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材料为与书面材料一致的扫描件以及电子版彩色免冠近照。邮寄材料包括:每位突出贡献奖

各项材料须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寄出,寄出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未寄,则视为自动放弃。20186日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完成突出贡献奖

11

五、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

六、表彰与奖励

“航空强国中国心”教育基金于评选年份的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学三号教学楼

邮政编码:  

20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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