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航空强国中国心”教育基金奖励
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航空强国中国心”教育基金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陈光教授、陈懋章院士、刘大响院士共同发起,每两年评颁一次,旨在奖励我国航空发动机领域科技创新人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航空强国中国心”教育基金下设“航空强国中国心”突出贡献奖和“航空强国中国心”创新奖。
二、奖励金额和名额分配
(一)“航空强国中国心”突出贡献奖:特等奖奖励额度为20万元/人,评颁1人(可空缺);一等奖奖励额度为10万元/人,评颁5人(可空缺)。
(二)“航空强国中国心”创新奖:额度2万元/人,评颁20人;原则上研究生获奖占比70%,本科生获奖占比30%,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
三、申报及评选条件
(一)申报对象
国内4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从事航空发动机教学科研工作的高校教师,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航空强国中国心”突出贡献奖
(1)特等奖: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有航空报国情怀;在我国航空发动机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并具有较大行业影响力的国内高校教师;
(2)一等奖: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有航空报国情怀;在我国航空发动机领域崭露头角,并取得了一定行业影响力的国内高校教师、在籍学生,或博士毕业两年内、从事航空发动机相关工作的优秀博士毕业生。
2、“航空强国中国心”创新奖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有航空报国情怀,有志于为我国航空发动机事业做出贡献的国内高校在籍学生。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应取得优异的学科竞赛成绩或较突出的科技实践/社会实践成果;研究生应具有优秀的科研能力,在航空发动机领域取得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科研成果。
四、评选流程
(一)学校推荐
各高校于2024年11月11日前,分别将签名盖章后的推荐人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发至“航空强国中国心”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同“七、联系方式”)。
推荐人纸质版材料需包括:突出贡献奖/创新奖《评审表》一式三份、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三份,相关材料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纸质版材料寄出时间以邮戳为准。
电子版材料为与纸质版材料一致的扫描件(纸质版材料带照片一起扫描)。
(二)评选与公示
2024年12月上旬,评审委员会完成奖励评选,向管理委员会上报获奖人员名单,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五、评选原则
(一)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
(二)注重申报人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各方面表现,侧重对航空报国情怀和创新精神的考核。
六、表彰与奖励
第五届“航空强国中国心”突出贡献奖和创新奖学金获奖名单拟于2024年12月上旬通过北航教育基金会网站、中国科协航空发动机产学联合体官网及有关媒体公布,并择机举行颁奖仪式。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南三街9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邮政编码:102206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10-61716819,15210320688
邮箱:daweizhang@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科协航空发动机产学联合体
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虚拟教研室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