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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航空强国中国心”教育基金奖励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9   点击量:

关于开展第五届“航空强国中国心”教育基金奖励

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航空强国中国心”教育基金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陈光教授、陈懋章院士、刘大响院士共同发起,每两年评颁一次,旨在奖励我国航空发动机领域科技创新人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航空强国中国心”教育基金下设“航空强国中国心”突出贡献奖和“航空强国中国心”创新奖。

二、奖励金额和名额分配

(一)“航空强国中国心”突出贡献奖:特等奖奖励额度为20万元/人,评颁1人(可空缺);一等奖奖励额度为10万元/人,评颁5人(可空缺)。

(二)“航空强国中国心”创新奖:额度2万元/人,评颁20人;原则上研究生获奖占比70%,本科生获奖占比30%,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

三、申报及评选条件

(一)申报对象

国内45岁以下(197911[]以后出生)从事航空发动机教学科研工作的高校教师,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航空强国中国心”突出贡献奖

1)特等奖: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有航空报国情怀;在我国航空发动机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并具有较大行业影响力的国内高校教师;

2)一等奖: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有航空报国情怀;在我国航空发动机领域崭露头角,并取得了一定行业影响力的国内高校教师、在籍学生,或博士毕业两年内、从事航空发动机相关工作的优秀博士毕业生。

2、“航空强国中国心”创新奖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有航空报国情怀,有志于为我国航空发动机事业做出贡献的国内高校在籍学生。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应取得优异的学科竞赛成绩或较突出的科技实践/社会实践成果;研究生应具有优秀的科研能力,在航空发动机领域取得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科研成果。

四、评选流程

(一)学校推荐

各高校于20241111前,分别将签名盖章后的推荐人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发至“航空强国中国心”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同“七、联系方式”)。

推荐人纸质版材料需包括:突出贡献奖/创新奖《评审表》一式三份、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三份,相关材料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纸质版材料寄出时间以邮戳为准。

电子版材料为与纸质版材料一致的扫描件(纸质版材料带照片一起扫描)。

(二)评选与公示

202412月上旬,评审委员会完成奖励评选,向管理委员会上报获奖人员名单,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五、评选原则

(一)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

(二)注重申报人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各方面表现,侧重对航空报国情怀和创新精神的考核。

六、表彰与奖励

第五届“航空强国中国心”突出贡献奖和创新奖学金获奖名单拟于202412月上旬通过北航教育基金会网站、中国科协航空发动机产学联合体官网及有关媒体公布,并择机举行颁奖仪式。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南三街9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邮政编码:102206

联系人:张老师

话:010-6171681915210320688

箱:daweizhang@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科协航空发动机产学联合体

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虚拟教研室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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