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5年度—2027年度和2026年度—2028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5年第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202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中国民航科普基金会
2.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
3.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
4.华鼎国学研究基金会
5.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
6.中国狮子联会
7.阿尔茨海默病防治协会
8.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
二、2026年度—2028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
2.爱佑慈善基金会
3.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
4.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
5.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6.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
7.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
8.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
7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基金会
76.新华人寿保险公益基金会
77.鲁迅文化基金会
78.南都公益基金会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25年12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s://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601/t20260106_39813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