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北航教育基金会”)全体工作人员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责任
1、基金会秘书长是单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部门员工定期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教育。
3、全体员工都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参安全。
二、设备设施检查
1、成立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秘书长为组长,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
2、所有成员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所有成员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三、集体活动安全
1、单位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单位举行校外活动,必须得到有关部门审批同意。
3、单位举行远距离或重大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四、物品放置安全
1、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办公室,统一安放,安全使用。
2、不得在办公室使用危险器具打闹嬉戏。
五、用电安全
1、对员工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最后离开办公室人员要确保关闭所有电脑、灯具,并锁好门窗。
3、员工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上下班时,及时开关闸刀。
六、组织保障
1、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年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2、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3、安全检查管理本着部门自查的原则,同事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抽查,排查不安全隐患。
七、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单位工作人员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生命安全。
2、加强对员工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师生及员工的安全。
4、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